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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頭藝人如何申請館內展演活動?

1.初次申請者,請於上班日(周一至周五,國訂例假日除外),請來電洽詢場地管理人員,電話(02)86772727分機807。

2.非初次申請者,請以電話或現場至本館大廳服務臺登記。

3.展演當日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換領戶外展演證。

4.展演時請於明顯處配掛展演證,以供辨識。

5.展演地點如下: (1)1樓館前平臺。 (2)地下1樓水池區平臺。 (3)地下1樓兒童體驗室外平臺。 (4)1樓館後平臺。

 

如為假日現場申請者,則由當日值班主管負責。

1.填寫申請表。

2.檢核街頭藝人表演證正本。

3.持證明文件換領戶外表演證。

4.請告知展演地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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