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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本館「典藏管理要點」並廢止本館「暫管文物處理作業規定」

  1. 本館「典藏管理要點」於110年10月07日奉核修訂,納入暫管文物之相關規範,並同時廢止本館「暫管文物處理作業規定」。
  2. 相關修正後之要點如附件。

 

相關檔案: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典藏管理要點-1101007修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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