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藝教室徵聘「教師、教學助理」公告
1.工作期間:到職日起適用期為2個月,考核通過後,予以續聘。
2.需求人數:「教師」與「教學助理」各1人(各備取2人)。
3.資格條件:教師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,擁有藝術或陶藝教學經驗;教學助理需具高中職以上學歷,並皆需具備基本的電腦軟體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。應聘者需身體健康、品德良好,且無任何不良紀錄。(具陶藝背景者尤佳)
4.工作時間:享有勞、健保,每週排班3至5天,每日8小時,上班時間9時~18時,排班以假日為主(含國定假日),並於平日輪休。
5.工作內容:教師方面,包括陶藝課程教學、教學教案的設計與規劃、行動列車教學,以及支援本館教育推廣活動等相關事項。
教學助理方面,館方交付之工作任務,如教室維護管理、觀眾服務、作品包裝、行動列車教學協助及支援本組教育推廣活動等相關事項。
6.薪資計算:到職後,前2個月適用期;教師時薪200元,教學助理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時薪190元。第3個月起,如通過考核,時薪依情況適時調整。
履歷表寄送資訊:(履歷表如附)
◎寄送地址:239218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
(或將履歷表電子傳送AA9974@ntpc.gov.tw)
◎收件人:教育推廣組/巫先生 電話:(02)8677-2727分機708
◎面試時間:書面審查通過者,面試時間及排序另行通知,資格不符者恕不另通知。
相關檔案: 履歷表